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