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整合各类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文明实践活动场所和志愿服务站点,组建和发展文明劝导员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

鼓励单位和个人为环卫工人、文明劝导员、垃圾分类督导员、文明实践志愿者以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