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保障措施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托育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