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