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努力改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不得随意撤销或缩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得随意抽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人员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不得挤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制和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