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城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长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长城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