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在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长城及其环境的设施的,或者对已有的污染长城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