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长城保护维修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长城保护维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最低程度干预和预防为主原则,充分尊重传统工艺,合理运用现代技术,保证长城结构的安全,保护长城的历史风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