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监理及中介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建设监理单位及从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与国家机关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关系。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使用产品生产企业不得成立或者投资参股建设监理、工程检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