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列由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承担的工作职责,未设立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由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