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晋阳湖的开发利用应当以不影响湖区功能和不超过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以生态、文化、旅游、康养、休闲为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