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鼓励、支持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智能系统,逐步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平台,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