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市管理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