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实行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