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第四十条有效接受节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需要再生育的,可以持再生育证明接受恢复生育手术。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