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第三十八条有效因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确认,由施术单位予以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患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生活补贴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