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综合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