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综合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拟订并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