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进行监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