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经营道路运输,积极扶持、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