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供热设施第二十六条有效由骨干管网到成片开发小区的支线管网和小区内的供热管线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