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各级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应当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