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规定条件、具有动物防疫和诊疗质量技术鉴定资格的单位,对动物进行防疫和诊疗质量技术鉴定,出具技术鉴定报告。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