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