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