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