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四章 预防除治第二十八条有效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措施应当纳入造林设计方案,与造林工程同步实施与验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