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宣传普及瓶装燃气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瓶装燃气的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瓶装燃气事故的能力。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