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商事服务环境第十七条有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快速维权和维权援助机制,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和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广专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