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