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