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红色资源;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不可移动红色资源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不可移动红色资源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