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3月30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和2002年12月6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