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十七条已修改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移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审查。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