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第四章 采供血与用血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血站设置的采血点可以在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情况下,设置必要的宣传设施,开展献血宣传招募活动。采血点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单位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等应当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