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第三十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明确负责献血动员组织工作的部门或者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献血动员组织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