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对参加献血的个人以及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