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园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公园内举办活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