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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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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二章 发行与兑付

第十四条

有效

预付卡设定有效期限、预收金额较大等对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向消费者作出风险提示。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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