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市卫生健康部门逐步完善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的外语服务功能,发布外语导医信息,提供外语预约挂号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外语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就医诊疗外语服务机制。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