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行政执法投入,推行非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等相关执法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和共享使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按照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