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1年12月3日
施行日期
2021年12月3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