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Not statedDecisions to Amend or Repeal
Local Regulations
- Issuing authority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December 3, 2021
- In force from
- December 3, 2021
- Articles
- No article structure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