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依法请求违法行为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