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