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质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供水有关的设备、管网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的要求,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