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宣传、经营与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制定旅游形象宣传计划,建立旅游宣传网络,加强太原城市形象和景区(点)的宣传。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旅游特色,确定本地旅游宣传形象并对外推广。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