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提升晋祠--天龙山景区、府城历史文化街区、明太原县城片区、汾河景区、双塔寺等具有太原文化标识意义的景区(点)旅游功能,开发具有太原特色的旅游项目和产品。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