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核定的绿地率标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不足绿地面积数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