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在确保建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条件下,鼓励建设绿荫停车场,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桥梁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荫停车场的面积可折算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具体折算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